3月27日下午,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楓橋中隊民警應利輝受楓橋鎮社區教育學校邀請,來到楓橋鎮初級中學報告廳為七年級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講座。
應利輝從道路交通事故嚴峻的形勢說起,指出“從小養成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是非常必要的,請求學生“把今天學到的東西回家后講給你們的爸爸媽媽聽,大家說好不好啊?”得到異口同聲果斷的回答“好!”
應利輝結合發生在周邊道路上的案例,圖文并茂地講述“步行安全篇”“乘車安全篇”“騎車安全篇”三方面。步行安全強調做到“五要、五不要”。五要:行人要走人行橫道;走路時要集中精力;過馬路要遵守交通信號燈;要走過街設施和人行橫道;要認識交通標志。五不要: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不要嬉戲打鬧;不要翻越護欄;不要隨意橫過馬路;不要扒車、追車、拋物擊車等。講完就與學生互動,辨識交通信號燈與交通標志,學生在趣味盎然中識別了“紅、綠、黃”不同類型信號燈的用途與“紅、綠、黃、藍、棕”標志的功能。
乘車安全則圍繞乘坐校車、搭乘公交車、搭乘小汽車、電動自行車時要記住“五要、五不要”。“五要”:上車要系好安全帶;要從汽車右側下車;要在車輛停穩后下車;乘坐公交車要坐穩扶好;兒童乘車要坐安全座椅。“五不要”:兒童不要坐在副駕駛座位;乘車時不要將頭或手伸到車外;不要乘坐超員車輛、農用車輛以及酒駕司機的車。
騎車安全中則指出“未滿12歲的兒童獨自騎車;在人行道、機動車道騎車,逆行騎車”等7條要求。逐條結合發生在身邊的交通事故加以警醒。“提醒身邊的人騎摩托車要佩戴頭盔;時刻記住不上超員車;提醒身邊的人,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翻隔離欄,過馬路走人行道。”……
講座最后,應利輝給全體學生敬了一個標準禮,同時說道:“讓我們一起努力,讓道路變得更加的通暢,讓生活變得更加美好”,學生紛紛站起來致以熱烈的掌聲。(孫文明)